五行属性水火组合,水克火,水旺。这种组合的人虽有智慧,但精神生活常会感到不安,做事容易一意孤行,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,其人意志不坚定,是非分不清,容易惹麻烦,但耐性好,可忍受艰苦。
| 名字 | 李 | 法 | 诺 |
| 拼音 | lĭ | fă | nuò |
| 五行 | 火 | 水 | 火 |
李:桃李、李子、李花、李树,意指硕果累累、受益匪浅、春华秋实。用作人名意指成果、成就、功绩之义;
法:公正、严明、正直、刚直,意指大公无私、光明磊落、一言九鼎。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诺:诺言、诺许、同意、承诺,意指一诺千金、光明磊落。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信守诺言、谨言慎行之义;
| 汉字 | 李 | 法 | 诺 |
| 部首 | 木 | 氵 | 讠 |
| 结构 | 上下 | 左右 | 左右 |
| 笔画 | 7 | 8 | 10 | 康熙笔画 | 7 | 9 | 16 |
【李法诺】名字部首和结构符合审美字形,利于书写,整体匀称,体态平衡,收放有致。
李姓的笔画7,结构为上下,起名用字要注意整体字形的协调与美观。名的形体犹如人的形体,好的名字讲究体态自然,繁简有致,轻重相宜。
| 汉字 | 李 | 法 | 诺 |
| 拼音 | lĭ | fă | nuò |
| 音调 | 上声 | 上声 | 去声 |
| 声母 | l (舌尖音) | f (唇音) | n (舌尖音) |
| 韵母 | i (齐口呼音) | a (开口呼音) | uo (合口呼音) |
李姓的声母属于舌尖音,注意选取符合音律美的标准,应当是名和姓的声母不同组,韵母不同类。主要是由于名和姓的声韵异组异类使声音有了变化,因而读起来顺口,听起来悦耳。

1.是终亦溃法乱教耳。 ——苏洵《养才》
2.鸟聚疑闻法,龙参若护禅。 ——李白《春日归山寄孟浩然》
3.道子画人物,如以灯取影,逆来顺往,旁见侧出,横斜平直,各相乘除,得自然之数,不差毫末,出新意于法度之中,寄妙理于豪放之外,所谓游刃余地,运斤成风,盖古今一人而已。 ——苏轼《书吴道子画后》
4.凡丁钱、役法之政,有不便于民者,悉厘而单之。 ——脱脱等 撰《宋史·朱熹传》
5.寸心不昧,万法皆明。
6.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,以昭陛下平明之理;不宜偏私,使内外异法也。 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7.至唐颜柳,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,极书之变,天下翕然以为宗师,而钟王之法益微。 ——苏轼《书黄子思诗集后》
8.夫虑熟谋审,力不劳而功倍,作事可以为后法,一宜书。 ——欧阳修《偃虹堤记》
9.今其法曰,必弃而君臣,去而父子,禁而相生相养之道,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。 ——韩愈《原道》
10.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 ——柳宗元《驳复仇议》
1.不法常可 ——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
2.约法三章 ——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3.言出法随 ——话一说出口。法律就跟在后面。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;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。
4.绳之以法 ——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
5.执法如山 ——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。形容执法严厉。
6.奉公守法 ——奉行公事;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;不违法徇私。形容行为端庄、规矩。
7.想方设法 ——尽量想办法。
8.不公不法 ——不公平待人,不遵守法律。形容为非作歹,仗势欺人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