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属性水火组合,水克火,水旺。这种组合的人虽有智慧,但精神生活常会感到不安,做事容易一意孤行,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,其人意志不坚定,是非分不清,容易惹麻烦,但耐性好,可忍受艰苦。
| 名字 | 李 | 法 | 诺 |
| 拼音 | lĭ | fă | nuò |
| 五行 | 火 | 水 | 火 |
李:桃李、李子、李花、李树,意指硕果累累、受益匪浅、春华秋实。用作人名意指成果、成就、功绩之义;
法:公正、严明、正直、刚直,意指大公无私、光明磊落、一言九鼎。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诺:诺言、诺许、同意、承诺,意指一诺千金、光明磊落。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信守诺言、谨言慎行之义;
| 汉字 | 李 | 法 | 诺 |
| 部首 | 木 | 氵 | 讠 |
| 结构 | 上下 | 左右 | 左右 |
| 笔画 | 7 | 8 | 10 | 康熙笔画 | 7 | 9 | 16 |
【李法诺】名字部首和结构符合审美字形,利于书写,整体匀称,体态平衡,收放有致。
李姓的笔画7,结构为上下,起名用字要注意整体字形的协调与美观。名的形体犹如人的形体,好的名字讲究体态自然,繁简有致,轻重相宜。
| 汉字 | 李 | 法 | 诺 |
| 拼音 | lĭ | fă | nuò |
| 音调 | 上声 | 上声 | 去声 |
| 声母 | l (舌尖音) | f (唇音) | n (舌尖音) |
| 韵母 | i (齐口呼音) | a (开口呼音) | uo (合口呼音) |
李姓的声母属于舌尖音,注意选取符合音律美的标准,应当是名和姓的声母不同组,韵母不同类。主要是由于名和姓的声韵异组异类使声音有了变化,因而读起来顺口,听起来悦耳。

1.衡湘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子厚为师,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 ——韩愈《柳子厚墓志铭》
2.近世于学有规,其待学者为已浅矣,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。 ——朱熹《白鹿洞书院学规》
3.神仙诡诞之说,谓颜太师以兵解,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,实未尝死。 ——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4.故才之不可苟取也久矣,必若差别类能,宜少依汉之笺奏家法之义。 ——王安石《取材》
5.秦王怀贪鄙之心,行自奋之智,不信功臣,不亲士民,废王道,立私权,禁文书而酷刑法,先诈力而后仁义,以暴虐为天下始。 ——司马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
6.韦平家法在,邵杜治声优。 ——司马光《送云卿知卫州》
7.先知迂直之计者胜,此军争之法也。
8.圣人之为国也,观俗立法则治,察国事本则宜。
9.臣某言:伏以佛者,夷狄之一法耳,自后汉时流入中国,上古未尝有也。 ——韩愈《论佛骨表》
10.此圣王之法,天下之治道也,不可不务为也。 ——墨子《墨子·兼爱中》
1.不法常可 ——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
2.约法三章 ——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3.言出法随 ——话一说出口。法律就跟在后面。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;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。
4.绳之以法 ——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
5.执法如山 ——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。形容执法严厉。
6.奉公守法 ——奉行公事;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;不违法徇私。形容行为端庄、规矩。
7.想方设法 ——尽量想办法。
8.不公不法 ——不公平待人,不遵守法律。形容为非作歹,仗势欺人的行为。